星期六, 9月 02, 2017

兩年一瞬

距離被趕出門已經過了兩年。

兩年前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,現在只能從筆記本裡找到片刻,很多的心情轉折跟體會都已經被時間沖淡。依稀中好像離開一個一見鍾情的對象,當初彷彿認識很久的朋友,說好這輩子要一起過下去,後來卻因為種種原因不得不分開。分開兩年之後,雖然我還記得名字,但跟六年前的照片跟對話記錄比較,已經不是同一個人了。

或許對我來說,六年前認識的那個人才是幾百年前跟我走失的那個人,此生剛好又碰到在一起,而兩年前離開我的那個人,卻已經不是當初我以為那個走失的人,而只是一個富家的千金而已。

話雖如此,腦中的傾向還是想要尋找六年前的類似感覺,卻一直都沒有出現那種找到遺失物的感覺,至於我是不是別人的遺失物,向來就不是重點,人生都是一個自己探索自己的過程,每個人都可以尋找他自己以為遺失的東西。

六年前我曾經以為我找到了,但花了那麼多時間與力氣,我發現找到的東西跟真實獲得的內容其實並不一致,並不是說我眼花了還是識人不清,而是這個人後來變了,世間的東西都會改變,無時無刻沒有東西不在變化之下,人心也是。

曾經有好多年,我每天都很感激老天讓我找到真正跟我走失的那個人,但兩年過去了,我卻還是搞不清楚究竟是第幾年開始失去她的,或許是第四年、第五年…慢慢的失去了她。

失去的東西已經要不回來,就像流水一樣不斷的朝低處不斷流逝,那人生尋找的東西還有機會出現嗎?很多人再也沒有出現過,就此結束此生。我沒有信心再繼續這個尋路的人生,耐心、勇氣與信心已經被消耗殆盡。

之後還會有第二個兩年,第三個兩年,四年、十年、二十年、四十年(運氣差的話),總是會習慣的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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